臺灣省政府為慶祝臺灣光復69週年紀念大會表揚103年績優臺灣文史教育人員,請符合條件之教師參閱並提出申請。
一、依據臺灣省政府103年5月26日府教文字第1031800218號函辦理。
二、接受推薦條件:除符合以下條件者外,已於100、101、102年獲表揚之績優人員,請勿重複。
(一)自行研發臺灣地方文史教學教材,有效增加學生學習效果者。
(二)主辦有關臺灣地方文史、文獻之教育研習或發表活動有功人員。
(三)指導臺灣地方文史、文獻研究社團有功人員。
(四)出版優良臺灣地方文史、文獻刊物,提昇文史學術水準者。
(五)其他推廣臺灣地方文史、文獻相關活動,有助提昇益於學生認識家鄉等事項。
三、表揚事蹟推薦表(請承辦人蓋印及蓋機關關防後函送),請自行繕印或至省政府網站(最新消息)下載,網址:http://www.tpg.gov.tw;填妥後於103年7月24日(星期四)前,連同相片,以掛號函送推薦表寄至本府教育處收;另請附電子檔傳至t00872@gmail.com。
四、接受表揚人員赴省政府表揚時(時間另函通知),如學校視經費許可,請給予以出差假登記,以鼓勵績優教師長期對教育之貢獻。
二、接受推薦條件:除符合以下條件者外,已於100、101、102年獲表揚之績優人員,請勿重複。
(一)自行研發臺灣地方文史教學教材,有效增加學生學習效果者。
(二)主辦有關臺灣地方文史、文獻之教育研習或發表活動有功人員。
(三)指導臺灣地方文史、文獻研究社團有功人員。
(四)出版優良臺灣地方文史、文獻刊物,提昇文史學術水準者。
(五)其他推廣臺灣地方文史、文獻相關活動,有助提昇益於學生認識家鄉等事項。
三、表揚事蹟推薦表(請承辦人蓋印及蓋機關關防後函送),請自行繕印或至省政府網站(最新消息)下載,網址:http://www.tpg.gov.tw;填妥後於103年7月24日(星期四)前,連同相片,以掛號函送推薦表寄至本府教育處收;另請附電子檔傳至t00872@gmail.com。
四、接受表揚人員赴省政府表揚時(時間另函通知),如學校視經費許可,請給予以出差假登記,以鼓勵績優教師長期對教育之貢獻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