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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中國大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 家或地區乙案
有關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中國大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
家或地區,無論屬入境轉機或不入境之過境轉機,自即日
起均須事前申請許可或報准
376489756Y0000000_1060024997_Attach01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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