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海外留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

主旨:「海外留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8月18日以臺教文(三)字第1030113897B號公告發布,茲檢送公告影本及公告附件1份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03年8月18日臺教文(三)字第1030113897E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訂,係有鑑於現行條文仍有未盡周詳之處,爰研擬增、修相關條文,以妥適保護消費者權益。
三、為使88年發布之海外留學定型化契約範本內容與應記載事項修訂內容一致,避免業者與消費者適用規範之混亂,故將定型化契約範本一併配合修正並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