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106學年度 英語代理教師甄選簡章
一 、報考人員資格:
(一)具有(國小)合格教師證書者。
(二)具有修畢(國小)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證書者。
(三)具有大學(含)以上畢業者。
三、 甄選類別:。
科目:英語代理教師。
二、甄選名額:正取一名,備取若干名。
三、甄選日期:106年8月16日10時起
四、餘詳如簡章
和平國小1050803.doc